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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法原则在医疗纠纷调解中的实践与反思

2024-10-26
来源: 英寸法律

实体法原则是指直接规定具体权利和义务或者法律事实与法律后果的法律规则的原则部分,它在医疗纠纷调解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实体法原则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指导调解员公正、合理地处理医患双方的争议。以下是实体法原则在医疗纠纷调解中的实践与反思:

  1. 尊重患者权益原则
  2.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同意”。
  3. 案例分析:在某起医疗纠纷案件中,一名患者在进行手术前未得到充分告知,术后出现并发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未能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最终调解结果是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赔偿。

  4. 保护生命健康原则

  5.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6. 案例分析:在一例药物过敏导致死亡的案例中,虽然医院事先进行了必要的过敏测试,但仍然发生了严重的药物反应。尽管医院采取了紧急抢救措施,但患者不幸去世。经调查发现,医院的操作符合规范,不存在过错。因此,调解结果是认定医院无责。

  7. 公平责任原则

  8.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 案例分析:在一次自然灾害期间,某医院由于电力中断无法正常运转,导致一位急诊病人死亡。尽管医院尽了最大努力采取应急措施,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挽救病人的生命。在此情况下,调解结果是认为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10. 诚实信用原则

  11.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2. 案例分析:在一宗医疗合同纠纷中,一家医疗机构承诺提供特定的医疗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未能完全兑现承诺。经过调解,医疗机构被要求对违约行为进行补偿。

  13. 禁止滥用权力原则

  14.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15. 案例分析:在某次医疗美容纠纷中,医疗机构试图通过格式条款将所有可能的风险转移给消费者,且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调解结果是医疗机构需退还费用并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实践中,这些实体法原则不仅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基本准则,也反映了社会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然而,随着医学科学的不断进步和社会变迁,新的医疗问题和伦理困境不断涌现,这对实体法原则提出了挑战,也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反思和完善。例如,新兴的基因编辑技术引发了有关人类胚胎研究的伦理争论,这就需要立法者和司法者在制定和解释相关法律时更加审慎和灵活。

此外,调解人员在运用实体法原则时,不仅要考虑法律的明确规定,还要考虑到个案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这往往需要在法律适用上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以便更好地实现调解的目的——即公正、高效地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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